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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萬靜 財政部近日印發《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提出對已整體完成稀土開采監管系統建設的地方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
  (原標題:稀土產業補助管理辦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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