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廣州日報記者林霞紅到增城市人民法院旁聽一起受賄案,通過安檢後,欲攜帶手機進入法庭,被法警張美來阻止,雙方發生爭執,法警竟掐住了女記者的脖子往下摁,動作持續了兩三秒。事後,增城法院反應神速,將張美來停職,並責成其向記者道歉,同時,主管法警工作的院領導和法警大隊長向記者傳達黨組決議並致歉。
  讀此新聞,無比詫異。這些年來,我去法院旁聽案件,應不下十起,每次都把手機帶進了法庭,從未遭到阻止。一般而言,開庭前夕,法官會宣佈,禁止旁聽人員錄音、錄像與攝影,若有此需要,請提前與院方聯繫,待其批准;開庭之後,法庭會屏蔽手機信號。因此,庭上的手機,幾乎全無用處(我只用來看時間),實在無需驚懼。
  即使如增城法院,門檻較同儕為高,禁止手機進法庭,那麼,對於異議者,法警就有理由動武麽?我見過種種法警,有怒目金剛,有低眉菩薩,大多與常人無異,卻從未見過言語不和即拳腳相向的法警。法院是說理的地方,不是動武的地方,它適用“批判的武器”,不是“武器的批判”。一旦法院淪為演武場,法警淪為施暴者,最大的受害者未必是被掐脖子的記者,而是司法權自身,一臉暴戾的它,不再是正義的天使,而是正義的天敵。
  我的一位朋友,將增城法院這一幕稱作“司法公開被掐住了脖子”,堪稱妙喻。不過在我看來,此中還有一個更致命、更迫切的問題:法警如此猖狂,底氣何在,誰來約束;假如法院不能秉公,反而袒護法警,則誰來約束法院?
  在此,法院扮演了一個尷尬的角色,當然這取決於它尷尬的處境。一方面,在強悍的政府面前,司法機關往往不由自主,被迫甚至慣於卑躬屈膝,所以我們才大力呼籲司法權不要再跪了,要敢於挺身而起;另一方面,待司法權從政府那邊轉過頭來,便迅速變臉,高高在上,飛揚跋扈,仿佛行政權施予它的凌虐,它要加倍施予眼前的對象。所以我們有時會看到,法院專橫起來,並不弱於政府;司法腐敗起來,毋寧更加觸目驚心。
  說到底,我們的司法權所面臨的最大困境,正在於不該受的制約太多,該受的制約卻太少。法院常常被政府掐脖子,反過來,它便一把掐住了記者的脖子。 □羽戈  (原標題:[街談]記者的脖子與法院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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